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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各部门职能职责

作者: 来源:发布时间:2024-01-03阅读:2395
云南科技信息职业学院各部门职能职责
(试行)

一、理事会办公室工作
1.理事会有关文件的起草、印发和上报工作,负责理事会有关会议的安排、记录和会议纪要(决议)的草拟,做好有关文件和文书材料的收集保管、立卷归档工作。
2.督促学校有关单位抓好理事会决议事项的落实。
3.根据理事会工作布置,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及时提出工作建议,为理事会有关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4.负责理事会与校党委、行政有关事务的协调和办理工作。
5.管理理事会印章,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印鉴、出具公文和信函。
6.接待和承办与理事会有关的来人和事务。
7.负责理事会有关信件的转送、回复、落实工作。
8.配合学校其它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9.完成理事会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党政办公室 

(一)党务工作
1.负责组织安排学校党委会及党委举行的全校性会议和重大活动,做好相关会议的会务工作。
2.负责组织起草学校党委有关工作文件、党委主要领导重要讲话稿,发布重要通知公告。
3.负责党委系统公文的收发、传阅、催办和保管归档工作。
4.接受、转呈校内各单位向校党委的公文并转达校党委负责同志的批示意见。
5.负责党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统筹组织实施全校机要、保密、公务网管理工作。
6.负责协调学校稳定工作,参与处置突发事件应急处理。
7.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8.服务党委,加强制度建设,督促、检查党委会决定及有关会议精神、领导批(指)示的贯彻落实,并将落实情况及时向党委汇报。
9.加强调查研究,为领导决策提供有价值的参谋咨询意见或调查研究报告。
10.经常了解师生员工的思想动态,负责思想动态信息的归口工作。
11.负责管理和使用党委印鉴、校内党务部门印章的管理。
12.根据校领导的指示和授权,对党务部门、院系等单位之间的工作进行综合协调。
13.负责安排有关党委方面的联络接待工作。
14.完成上级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政务工作
1.负责组织安排校长办公例会及行政举行的全校性会议和重大活动,做好相关会议的会务工作。
2.负责组织起草学校综合性行政工作报告、总结、计划和决议等有关文件、行政主要领导重要讲话稿等。
3.负责以学校和校长办公室名义的上报或下发文件的审核、传递、催办及归档工作。
4.负责督促检查各行政部门、各单位对学校行政工作目标等的执行落实情况。
5.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及时提出相应建议,供校领导参考。
6.负责 OA 办公系统的管理与使用。
7.负责管理学校印章、校长印章以及规范印章的使用和介绍信管理。
8.安排“校长沙龙”等主题的校领导活动组织工作。
9.开展依法治校工作,保障学校章程的实施,撰写年度依法治校年度报告,做好学校行政系统规章制度规范化建设工作。
10.负责全校综合档案管理工作。
11.协助处理学校突发性事件和综合性事务。
12.负责学校信息公开、党务公开的网站建设和日常维护。
13.根据校领导的指示和授权,对行政部门、院系等单位之间的工作进行综合协调。
14.负责上级部门、兄弟院校以及有关企事业单位领导与本校的联络和接待工作。
15.负责制定和安排全校节假日放假等有关事宜,统筹安排学校值班工作。
16.完成上级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组织人事处

(一)组织工作
1.全面负责学校党组织建设,指导、检查和考评学校各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
2.负责组织和指导各级党组织召开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
3.配合上级部门做好学校党委领导班子换届及班子成员推荐、考察和考核工作。负责学校内设机构领导班子建设,负责中层以上干部考核、选拔、调配、培训及后备干部培养、考察等工作。
4.负责学校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个人履职尽责相关工作。
5.负责学校党员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党员发展、党员培训,党内基本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和维护,党费的收缴、管理及使用。
6.负责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教职工政审以及外调接待工作。
7.负责校党校教学计划的制定、组织实施、检查考核及日常管理工作。
8.负责学校干部、党员因公出国(境)和备案人员因私出国(境)的政审。
9.开展党建研究,推动党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建设。
10.做好组织日常工作,完成上级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人事工作
1.负责学校机构岗位设置与岗位等级聘用工作。
2.负责学校编制及在编人员的聘用及日常管理工作。
3.负责劳动合同制人员、派遣制人员、返聘人员、外聘兼课教师及编制外人员的聘任管理工作。
4.负责学校年度招聘计划的制定和实施工作。
5.负责薪酬制度、社会保险和职工福利工作。
6.负责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认定、伤残等级鉴定工作。
7.负责全校教职工的年度考核以及评优、奖惩、请销假工作。
8.负责学校高校教师资格证的认定工作。
9.负责全校教师系列和其它专业技术职务委托评审的组织工作。
10.负责全校教职工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
11.协助办理到龄退休人员待遇认定。
12.负责校内人员交流调配、管理等工作。
13.完成上级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纪检监察工作
1.负责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规划工作。
2.负责学校党纪党规宣传教育与廉政文化建设工作。
3.负责学校党内纪律检查与监督工作。
4.负责学校行政监察工作。
5.负责学校违纪案件查办工作。
6.负责学校纪检办公室日常工作。
7.完成上级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宣教处

(一)宣传工作
1.宣传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高校宣传工作理论与政策,具体负责和组织学校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和形势政策报告会活动。
2.负责起草与学校宣传思想工作相关的规章制度、内部文件等,对制度落实情况予以检查。
3.落实意识形态安全责任,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负责贯彻执行中央、上级关于意识形态方面的方针政策,及时准确地收集和分析舆情,定期向校领导、上级部门报告舆情动态。
4.组织落实上级部门交办的有关理论研究课题,向上级部门报送理论学习动态。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教职工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指导各单位开展理论学习。
5.负责编印发布学校对外宣传品(学校画册、宣传片、文化产品),主办和管理校级新闻媒体以及宣传橱窗等宣传阵地。
6.建立健全论坛、讲坛、讲座、报告会、研讨会、年会等阵地管理办法并负责审批,指导和管理学校内部刊物。
7负责学校宣传思想队伍建设,组织培育校内宣传员、网络评论员队伍。
8.协同有关部门加强学校廉政勤政教育和安全法制教育。
9. 完成上级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新闻工作
1.负责组织策划和统筹协调学校对外的新闻媒体报道和校内新闻报道工作,负责学校重要活动的摄影。
2.主动与校外媒体建立积极、良性的关系,安排和接待记者采访报道,根据需要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
3.制定学校新闻采写、报送和发布制度,负责相关程序的审核,负责校内各类媒体的登记注册和管理工作。
4.指导学校各单位新闻报道和新闻发布活动,负责组织策划校级层面新闻发布,研究新闻媒体的传播规律,提出新闻宣传的建议。
5.探索学校融媒体的工作,组建和管理学校融媒体队伍以及学生记者队伍,积极开发新闻宣传的新媒体、新手段和新载体。
6.完成上级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网管工作
1.落实上级互联网信息传播方针政策,推动互联网信息安全建设。
2.负责学校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统筹学校互联网宣传和舆论引导,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制定应急预案并及时处理舆情突发事件。
3.负责学校新闻网和学校主页新闻的建设与维护,负责学校官方微信、微博的建设和维护,指导、协调、督促学校各二级门户和专题(主题)网站以及新媒体账号的建设和维护。
4.负责校园网络新闻业务及其它校园新媒体等网络相关业务的审批和日常监管。
5.推动网络阵地建设,统筹规划重点网站、手机网络客户端等建设和宣传。
6.在职责范围内指导各职能部门和学校开展互联网宣传和网络安全工作,负责全校办公、教学网络及设备的维护工作。
7.完成上级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党群处

(一)统战工作
1.宣传、贯彻执行党的统战工作方针、政策。
2.做好党外知识分子的思想政治工作以及党外人士队伍团结工作。
3.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维护学校稳定。
4.协调做好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
5.贯彻党的侨务政策,负责开展全校以促进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
6.积极开展统战理论政策的研究,及时宣传报道统战工作情况。
7.完成上级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工会工作
1.贯彻《工会法》,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听取教职工的意见、要求和建议,做好传达上报工作。
2.负责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和教代会筹备、会务工作,做好提案收集、汇总、反馈工作,参与学校有关改革与发展的重大问题讨论。
3.负责组织群众性文体活动,做好职工之家活动场所管理工作。
4.负责新会员的接收和工会基本知识的教育工作,负责工会评先和表彰工作。
5.负责收缴、管理和合理使用工会经费,负责教职工集体福利工作。
6.负责会员的大病医疗保险登记、上缴和申报工作,负责学校职工重大疾病、丧葬等慰问工作。
7.负责女教职工委员会工作,维护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8.完成上级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妇联工作
1.履行“教育”的职能。增强政治性,团结引导妇女听党话、跟党走。动员和组织广大妇女投身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伟大实践,围绕中心工作,立足本职岗位,增强先进性,建功新时代,展示新风采。开展女青年自身发展、内涵提升、家庭教育指导等相关工作,促进女大学生和女青年教师的成长。引领妇女自尊、自信、自立、自强、自尊,身体力行,率先垂范,在促进家庭和睦、子女成长、老有所养等方面发挥优势。
2.履行“服务”的职能。增强群众性,加强妇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传贯彻,依法维护女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帮助她们解决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做好联系妇女、服务妇女相关工作。加强对二级单位工会女工委员的工作指导,积极为基层服务。
3.履行“联谊”的职能。推动“妇女之家”“妇女小家”建设,丰富活动内涵。关爱女教师的业余生活,组织和开展各种有利于女教师身心健康的文化娱乐活动,提升女教职工的综合素养和幸福指数。
(四)关工委工作
1.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关心下一代工作。
2.配合学校工作,结合重大节日、纪念日、历史事件、校史和先进人物模范事迹,对青少年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艰苦奋斗精神的教育,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和法制观念。
3.配合党、团组织对青少年进行党团基本知识教育,推进党、团组织建设,帮助青少年坚定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坚定听党话、跟党走的信念。
4.配合学校搞好校园文化建设,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学生社团和第二课堂活动,组织老同志和学生开展文娱活动,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活动。
5.发挥老同志经验丰富的优势,为学校改革、稳定和发展出谋献策。发挥老教师在培养青年教师方面的传、帮、带作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青年教师的培养教育工作。
6.关爱和帮扶学习、生活有困难的青少年,根据量力而为和自愿的原则,开展帮困助学活动,帮助困难学生完成学业。遵照国家有关法规,组织老同志参与举办各种学历和非学历的教育活动,为青少年提供更多的就学、就业机会,为社会多培养各类人才。
7.开展调查研究。针对青少年学生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或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题调研,提出建议、意见,供领导决策参考。关心教职工子女的健康成长。
(五)知留联会工作
1.学习宣传。组织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一战线理论政策,增进共同思想政治基础。
2.联络联谊。密切与广大党外知识分子、留学人员的联系,把他们紧密团结在中国共产党的周围,关心会员的思想、工作、生活,掌握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协助有关部门解决会员的实际困难。
3.服务社会。鼓励和支持会员立足本职岗位、发挥自身优势,就学校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建言献策;组织会员开展专题调研、社会考察,为学校建设发展贡献力量。
4.搭建平台。为学校各级组织与党外知识分子、留学人员的联系沟通搭建平台,创造条件逐步开展多种形式的文化活动和学术交流活动。
5.培养人才。支持会员立足本职岗位建功立业,鼓励会员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协助学校做好培养和举荐党外知识分子人才工作。


六、教务处

(一)教师工作
1.统筹教师的思想引领和管理服务,负责制定加强与改进学校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有关制度、办法及工作方案。
2.开展教师思想动态调研和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为学校党委提供决策依据,推动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3.统筹协调思想政治工作要求在人才引进、教师聘任、教学能力提升、考核、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评优评奖等相关环节中的工作落实,探索教职工思想政治考核新机制。
4.开展教师师德师风建设,创新师德教育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教师师德师风评价体系。
5.统筹建立教师惩戒机制,组织学校相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对教师失范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做好教师教学、科研、外事、财务及其它方面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
6.负责制定教师国内外研修计划,选派国内外研修人员。
7.完成上级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教务工作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把立德树人作为学校教育的根本任务,推进学校课程思政建设。
2.拟定学校教学工作计划,编制本部门日常运行经费和业务性经费预算,制订教学管理规章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并制定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专业设置及调整意见、教学工作量核定等。
3.组织制定各类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实践教学等教学管理文件。
4.负责日常教学运行工作,协调并组织教学单位落实教学任务,负责学生学籍管理(学生学籍、成绩管理和毕业、资格审查与证书发放等),校内期末、补考、重修及试卷印制、档案管理、成绩表制作等工作。
5.负责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教学督导工作,协助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开展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组织并执行教学检查,开展教师课堂教学测评和分析工作。
6.组织开展“双万计划”建设,组织申报和评选学校各类教学奖励、教学成果奖等,组织遴选和推荐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
7.负责全校实践教学管理、创新创业教育以及大学生科技竞赛。
8.负责全校实验室和教学设备建设、运行和安全工作。
9.负责全校语言文字工作。
10.负责学校数据平台填报工作。
11.负责学生各种等级考试工作。
12.负责学校图书馆相关工作。
13. 完成上级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招生工作
1.负责学校全日制各类专科生招生考试、招生录取工作,落实“阳光招生”,做好招生工作信息公开。
2.落实新高考改革,拟定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统筹分专业招生计划。
3.起草各类招生考试章程,包括招生规章制度、录取细则、实施办法等。
4.负责招生网站的维护和信息发布,含各类考试报名网上确认、准考证打印等工作。
5.开展各种类型招生考试宣传咨询(含纸媒、新媒体、线上线下、现场等),编印招生指南等宣传材料。
6.负责各类招生录取数据的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做好录取名册(招生大表)的管理、归档、录取费用结算等工作。


七、学生处

(一)学生思政工作
1.制定全校学生日常思想教育工作规划及相关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收集和分析全校学生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做好学生安全教育与稳定工作。
3.组织、指导全校学生校风学风建设工作、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新生入学教育、毕业生思想教育及在校生行为养成教育和其它日常教育工作。
4.负责学生和班级的评优评先工作。
5.负责学生违纪处分和教育引导工作。
6.负责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及研究规划,辅导员(班主任)的选拔、考评、培训和推荐工作。 
(二)学生管理与服务工作
包括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学生资助中心、学生宿舍管理、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与干预、职业发展教育、“一站式”建设、就业创业指导、大学生医保等。
1.拟定学校学生工作计划,编制年度学生工作经费的预算,制订学生管理规章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并制定学校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等。
2.负责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心理知识的宣传普及、心理健康咨询及学生心理危机干预等工作。
3.负责学校学生奖学金、助学金管理和评审、审核工作。
4.负责全校学生的勤工助学,国家助学贷款,临时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工作。
5.组织开展学生校园文化建设活动和学生生活园区文化建设、宿舍统筹布局、调配管理。
6.组织开展学生档案的管理工作。
7.配合学校及有关部门做好各项重大活动的组织、指导工作。
8.负责接待、处理有关学生的来信来访,协助处理有关学生的各种问题。
9.负责学校大学生医保工作。
10.负责学校“一站式”学生社区建设工作。
(三)就业工作
1.统筹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工作。
2.举办就业指导讲座、报告,开展就业指导与咨询工作。
3.拓展就业渠道,进行用人单位走访、接待,发布用人单位需求信息,开展线上、线下招聘活动。
4.开发、维护、更新就业信息服务网(就业数据平台),建立毕业生数据库,审核毕业生就业佐证资料,进行毕业生就业去向信息管理。
5.完成就业工作信息收集、整理、公布、上报。
6.组织、开展困难群体毕业生帮扶工作。
7.开展就业示范集体、示范岗创建活动。
8.开展应届毕业生就业状况调研,撰写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
9.办理毕业生就业协议/见习协议鉴定。
10.负责大学生创业指导站运营、管理,实体创业项目 孵化等。
(四)武装部工作
1.积极宣传党和国家有关国防教育的方针政策,贯彻执行有关国防法律、法规。
2.负责组织全校学生军事技能训练和军事理论课程教学管理工作。
3.负责开展国防教育活动和大学生兵役登记工作。
4.负责在校大学生征兵及退伍后的管理、服务工作。
5.完成学校和征兵主管部门下达的其它工作任务。
(五)团委工作
1.贯彻落实、执行上级团委和学校党委、行政的指示、决定和部署,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抓好团员青年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2.负责学校共青团的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
3.负责学生社会实践、“三下乡”和志愿服务活动。
4.负责学校学生社团指导管理工作。
5.负责学校校园文艺活动、校园文化建设。
6.负责团学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团干和学生会干部培养,健全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开办好团校。
7.负责团员推优入党工作,做好团内评优、推优和纪律处分工作。
8负责指导、管理和考核各团总支、学生会和学生社团日常工作。
9.参与学生事务的民主管理。
10.完成学校及上级团组织交办的其它工作。


八、后勤保卫处

(一)安全保卫工作
1.负责拟定全校保卫工作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协调实施。
2.负责建立健全校园各项安全防范、治安保卫和消防安全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及时掌握全校保卫工作情况,提出改进意见。
3.确保校园安全和正常的教学秩序。
4.负责掌握敏感期和国内外重大事件期间的师生动态反映,调查内部动态分析,并制定相应的《预案》。
5.加强消防安全教育,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确保消防安全。
6.负责学校重大活动及各类考试、招生等工作的安全保卫工。
7.负责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治理工作。
8.维护学校的正常工作秩序,配合各级公安机关对各类案件的查处,预防和处理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灾害事故及其它突发事件的发生,做好各种突发事件的预案。
9.负责学校师生集体户口的管理以及相关证明出具的延伸服务工作。
10.完成上级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后勤保障工作
1.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制定后勤管理服务年度工作计划。
2.负责校舍各类维修项目的组织实施。
3.负责学校膳食管理和食品安全防控工作。
4.负责学校水电基本设施的维护保养及管理。
5.负责校园绿化、保洁等工作。
6.负责教室桌椅的保障及维修工作。
7.负责学校医疗和卫生防疫工作。
8.负责学校办公设施调配、维修、维护以及办公用品采购、供应工作。
9.负责学校车辆的调配、保养、维修及保险等工作。
10.完成上级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九、法务部

1.根据工作需要,处理学校决策、管理中的法律事务。
2.对学校重大经营决策活动的法律风险提出防范意见。
3.根据学校需要对修改学校章程提出法律意见。
4.起草、审查学校对外合同,参加重大合同的谈判。
5.在学校的重大经济活动中,处理好相关法律事务。
6.根据学校领导决策,参加学校的诉讼、非诉讼等法务活动。
7.接受学校各部门的法律咨询,及时给予答复。
8.负责法律顾问和外聘律师的联络及相关工作。
9.对学校分立、合并、解散、增减资本、重大投资与融资等重大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分析相关法律风险,明确法律责任。
10.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并就工作进展情况定期向学校领导汇报。


十、东校区综合办公室

1.负责统筹协调做好校区教育教学、学生管理、宿舍管理、治安管理、消防安全、环境卫生、绿化美化、水电维修、餐饮服务等日常管理、服务和保障工作。
2.协调开展与所在辖区政府及有关部门社会事务的沟通联络。 
3.负责做好校内外来访校区接待工作。
4.负责做好校区安全稳定工作,统筹安排校区值班工作。
5.协助落实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在校区开展的延伸管理和服务工作。
6.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十一、资产科

1.负责制定学校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计划。
2.负责学校资产的总账管理工作,负责学校教学、科研、行政仪器设备等固定资产登记、管理和报废等工作。
3.负责组织学校的清产核资管理工作,负责学校资产管理和使用保管单位(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
4.负责起草和完善学校有关招标方面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
5.负责学校各类物资采购,招标业务的管理与组织实施。
6.参与重大建设项目论证及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购前论证,开展邀标、议标、招标工作。
7.负责学校经营性资产管理工作。
8.接受学校管理层和上级部门对资产管理的检查监督。
9.完成上级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十二、财务科

1.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
2.组织编制学校年度财务预算,对预算执行情况及时分析并提出调整方案,统筹安排调度学校各项经费。
3.负责学校会计核算工作,提供全面、及时、真实、准确的会计信息。
4.负责学校教育收费和票证的管理工作,做好教育收费申请、备案和年审工作,接受主管部门和各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5.负责经费使用、财务报销工作。监督各项资金的合理使用,严格掌握各项费用开支范围和标准,建立规范、高效的报销工作流程,提高财务服务效率和质量。
6.负责学校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财务档案资料的立卷及归档,并按照会计档案管理规定及时移交、销毁。
7.根据学校各部门提出的学年度经费需求,审核汇总并向学校决策层提出学年度经费预算报告。
8.按学年度向学校决策层提交决算报告。
9.接受学校管理层和上级部门的年度财务检查监督。
10.完成上级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十三、二级学院

二级学院作为学校的教学单位,负责本学院的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以及二级学院党组织建设、校园安全稳定等工作。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学校的各项决定,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和办学宗旨;落实学校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学院的发展规划;根据学校年度计划,制定、实施学院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学院内部管理的规章制度。
2.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要求,负责学院党组织建设。健全党政联席会议制度,讨论和决定本学院重要事项。通报部署本学院教学科研等年度工作重点,征求学院教师对重大改革等事项的意见建议。
3.负责学院所属的学科建设,专业设置、调整和相关建设工作,开展课程、教材及实训室(实习基地)建设。制定并实施学院学生的培养方案、教学计划、教学评估等工作,完成本学院所承担的全部教学任务。
4.制定并实施学院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抓好师德师风建设。有计划地选聘、培养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组织教师参与各类技能竞赛,完成学校布置的各类专家的评审和奖励人选的推荐工作。
5.制定学院的科技发展规划;组织教师积极申报市级以上科研项目,督促检查所承担的科研项目完成情况,加强科研成果的转化,做到产学研结合;开展学院和社会的科技、学术合作与交流。有计划的组织教师开展职业教育教学研究,编写教学大纲及实训教材等。
6.负责本学院办学经费预算与执行、人事和物资管理;组织本学院内部教职工的绩效考核、聘任和奖惩工作;负责本学院对外服务,制定和实施本学院绩效考核办法。
7.负责本学院学生思想教育、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学生专业技能培训和竞赛,组织学院的招生和毕业生创业就业工作。组织学院学生奖助学金的初评工作,做好学院学生评优评奖、资助等工作。
8.根据学校精神文明建设规划,组织实施日常创建工作,维护学院安全稳定。
9.充分发挥本学院专业优势,积极开展社会培训和技术开发服务,积极探索和开展产教融合项目,开展社会化有偿服务,以创收收入支持本学院建设发展,奖励业绩突出的教职工。
10.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十四、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是在学校党委、行政直接领导下的教学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负责学校思政课教学和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题的学生思想、政治、德育教育。全面贯彻落实党和政府有关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方针政策,认真执行校党委及学校有关文件规定。努力发挥好思想政治教育主渠道、主阵地作用和立德树人的关键课程教育教学作用。
2.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广大师生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3.负责组织实施全校学生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及教学改革工作,不断深化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改革,不断增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吸引力、感染力。
4.负责思政部师资队伍的建设、管理和教育工作。搞好人才培养和教学科研梯队建设。
5.参与学生“三观”教育与养成教育。与宣传部、人事处、学工部、团委等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教师和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开展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开展形势政策教育。积极引导学生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6.负责做好思政部的科研工作,组织实施本部门的科研工作计划、科研学术交流,确保科研工作正常开展,不断提升科研水平。
7.建立健全思政部管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督促、指导、检查教师执行情况。
8.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十五、本学校各部门职能职责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学校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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