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和加强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工作,维护学生、学校和实习单位合法权益,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推进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服务产业转型升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规定。
为规范和加强我院学生实习工作,维护学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的通知》《云南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云南省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规定。
云南科技信息职业学院印章声明
吕绍卫(英语老师)
张枫(十四冶工程负责人)
张祖铭(村官)
夏明(人民警察)